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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医师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湖南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对2007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情况进行了如下处理:
1.对在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中,持假文凭等假报考资料报考的216名考生,请人替考的64名考生,利用无线耳麦、信息接收器或通讯工具作弊的393名考生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的3名考生,取消其当年考试资格和成绩,并取消2008年和2009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
2.对为持假文凭报考者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181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3.对在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中有夹带、传抄、实践技能考试中违规携带手机等违规行为的29名考生,取消其当年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4.对替他人参加考试的16人,取消其2007年至2009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对其中的4名在职职工,给予当年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处理,并责令其停止医疗活动3个月(起始时间从市州卫生局发文通报之日算起),停止执业期满后,必须经市州卫生局重新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的,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通报还提出各市州卫生局要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依法治考,严格按违纪、作弊处罚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违纪、作弊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医师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魏伍虹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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