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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主办、中华护理学会和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协办的社区护士骨干师资培训班于2007年5月28日—6月2日在北京举行。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共有来自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的135位从事社区护理、教学及管理工作人员。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孟群、中华护理学会理事长黄人健和首都医科大学党委书记李明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
本次培训班培训内容为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社区护理概述,社区护理管理,社区特殊人群保健,社区常见伤残病人的康复护理,家庭与家庭护理,社区常见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病人的管理,社区紧急事件的处理。培训班还组织学员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和方庄社区医院参观学习。
培训结束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对学员进行了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了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社区护理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