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并为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供服务,设置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为实施该项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试目的在于科学、客观、公正地测试考生掌握和运用外语的实际能力。考试成绩主要用于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也可用于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选拔。本考试的合格证书(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用)将作为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三条 凡申请在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参加此项考试。报考医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依据招生单位的要求参加此项考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第四条 此项考试的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考试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造成试卷等绝密材料失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考 点
第五条 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在各招生单位、学位授予单位。各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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